【期待法院主持正義之餘,更重要的是自己平時的小心翼翼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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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雖然愈發對於法院主持正義的功能感到狐疑)
最近辦了不少父子相殘、婆媳互打的案件~
想當然的,都是為了~~~~錢、錢、錢~~
而且很多紛爭也是起源在很細節的事情上面~
故事很常是這樣的~
(基於維護律師倫理,過程敘述就「去」八點檔化)
不識字的阿婆或很懶惰的阿公,請同住的媳婦去幫忙領錢~
殊不知等領到錢之後,後面卻老因為細故(通常是各種倚老賣老的動機及不合理要求),不識字的阿婆或很懶惰的阿公,跑去跟警察局報告說媳婦女婿偷領錢~
這樣的情況下,因為領錢是客觀事實,但領錢的原因變成主觀上的各說各話,那往往領錢的媳婦或女婿就容易「啞巴吃黃蓮」~
加以這些不識字的阿婆或很懶惰的阿公,很常在法庭上都會發揮金馬金鐘影公影婆的功力,唱作俱佳哭訴指控(只差沒鬧自殺~)
弄得法官左右為難~舉槌不定~
有的法院就還是直接判了,反正多半也不是什麼大罪,「兩害相權取其輕~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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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諸多案例是禍起蕭牆、同室操戈,因此做事情之前,還是要留下痕跡~
就像律師我一樣,就算跟家人同住,爹娘討孝親費時,我一樣只用轉帳匯款方式,那怕皮夾裏面有現金,一樣是謝絕一切現金交易,到時讓自己有憑有據~~
社會愈發詭譎多變,法院這面鏡子也越來越常蒙上灰塵~
為了自保,大家還是小心謹慎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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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想逛夜市,不然體重一直往下掉~